普惠金融部新成立的“網貸協調處” 銀監會協管P2P?
作者:admin 瀏覽量: 發布時間:2015-03-30 返回上級
“互聯網+”再次刺激了P2P網貸行業的神經!而多省市陸續表態、出臺各類互聯網金融扶持政策,更是添了一把火。然而在“熊熊火焰”之下,P2P網貸平臺跑路數量逐漸增加,行業亂象迭出,急需有序的市場規則。
在銀監會調整自身部門設置,新成立普惠金融部將P2P網貸納入后,不少市場人士預期,P2P監管政策或加速出臺。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華夏時報》,目前在普惠金融部下,已成立了“網貸協調處”,監管人員來自原來的融資擔保部,之前參與制定政策的創新部工作人員并未納入到新部門。待到監管政策頒布后,監管主體將是各地政府,銀監會則起到協調監管之職。
“市場熱議的P2P網貸細則,亦是之前監管研究的成果。對于信息中介抑或信用中介,監管也處于兩難。關于10倍杠桿的規定,之前還曾考慮25倍的杠桿。”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協調監管
“互聯網金融登上新聞聯播頭條,而且時長6分鐘。”提及這個新聞,P2P網貸從業者顯得很興奮。資料顯示,僅2014年,新上線的P2P平臺已經超過1228家,P2P年末貸款余額超過1000億元。進入到2015年,每月亦有不少新平臺成立,邁入P2P網貸行業之中。
與行業發展的速度相比,行業監管政策的出臺則遙無身影。2014年,行業多次呼吁監管政策出臺,以使之進入有序的發展狀態,但并未見效。
在剛剛結束的兩會期間,央行[微博]行長周小川表示,互聯網金融新政策正在起草討論當中,不久就會與大家見面。從2014年開始,金融界就在準備出臺互聯網金融新政策,該政策主要體現為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要按照現在的監管框架對互聯網金融給予適度的監管。
一位不愿具名的P2P平臺人士透露,2014年第四季度,央行曾提交過互聯網金融監管方案,但是并未獲得高層的通過。
不過,銀監會則在自身部門結構重大改革之時,新成立普惠金融部,將P2P網貸納入該部門監管。春節前后,相關部門監管人員陸續到位。
據了解,普惠金融部第一任主任由原來的融資擔保部主任李均鋒擔任。除了P2P網貸之外,小微、三農等也納入普惠金融部的監管范圍之中。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銀監會普惠金融部下設了網貸協調處,工作人員來自之前的融資擔保部,而此前一直研究P2P行業政策的創新部人員則沒有調至網貸協調處。
一P2P從業人員因而有些擔憂:“之前創新部主任王巖岫曾多次在公開場合表述了對行業的監管方向,但隨著P2P網貸監管對口部門新領導的上任,之前的監管方向及標準等是否有所變動?行業監管政策出臺的時間是否會受到影響?”
上述知情人士則認為,從歸口處室名字可以看出,“協調”字眼顯示了未來行業監管的格局,銀監會并非大包大攬。
“在未來的監管方向上,銀監會是協調角色,各地政府則會處于主要監管主體的位置。這樣,不同單位橫縱結合,形成監管的合力,能夠給行業帶來較為切實的監管效果。”上述知情人士分析。
搜易貸COO蔣軒認為,銀監會普惠金融部專門成立對口部門,負責對接P2P網貸行業的監管,從監管分工上看,銀監會更多的是制定P2P監管的指導方針、基本監管的標準,各地金融辦(局)配合監管,各地的行業協會將發揮重要的自律監管。多層次監管體系,有利于加快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步伐,搜易貸一直呼吁監管政策的盡早出臺,并促進行業發展的規范化。
監管兩難
隨著監管歸口部門人員的落定,監管體系的建設更加引發市場的熱議。特別是流傳的銀監會閉門會議中3000萬的資本門檻以及10倍杠桿等監管標準。
面對3000萬的資本門檻,蔣軒認為,P2P行業門檻將會越來越高,資金門檻只是其中一個必要的入場券,目前討論的3000萬準入門檻,是較為寬松的標準,從行業更健康發展的角度,我們希望能適當提高注冊資本門檻。
“我們投資者肯定希望注冊資本門檻越高越好,這樣跑路的概率相對小一些。不然一些平臺占著互聯網金融的便利,做的是資金匹配的類銀行業務,如果出現壞賬、流動性危機以及跑路,到頭來坑害的終究是投資者。”一位張姓投資者告訴記者,而他投資的平臺在春節期間也出現了提現困難進而發展到平臺無法運行的局面,而其資金也不知去向。
蔣軒還認為,除了資金門檻之外,互聯網金融是有技術壁壘的行業,所以企業核心高管有銀行或者相關金融從業經驗顯得尤為重要,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才有利于廣大投資人的權益保護。
除了門檻之外,平臺究竟是信息中介還是信用中介,以及業務發展過程中杠桿的設定問題一直是市場爭議的焦點。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對于平臺性質之分,監管也是處于兩難之間。如果推行信息中介平臺,目前大多數平臺業務則是不合規的。之前的考量則是先推行信息中介平臺,進而再推行信用中介平臺。”
“在互聯網技術以及金融等理念結合之下,國內P2P網貸的形式已經多樣化,是否一刀切平臺性質值得商榷。在一些總的監管細則之外,對不同平臺再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是否更加符合目前的行業發展?”上述行業從業人員建議。
面對平臺行業杠桿,上述從業人士分析道,市場中流傳的10倍杠桿,跟商業銀行的杠桿相當。但是如果定位于信息中介的話,那么設置杠桿就沒有太多的意義。顯然,監管層對于不同的平臺似乎正在研究更加有針對性的監管細則。
來源:華夏時報
作者:楊中華
上一篇:2015年后 中國的錢將涌向何處?
下一篇:周小川:傳統行業要出大麻煩
截屏,微信識別二維碼